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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02刑初160号受贿刑事判决书

时间:2024-08-11 10:45阅读:
案由 受贿 案号 (2019)京02刑初160号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京二分检职检刑诉〔2...

案由    受贿    案号    (2019)京02刑初160号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京二分检职检刑诉〔2019〕1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某犯受贿罪,于2019年12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12月6日向被告人方某送达起诉书副本,于12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丁子舟、检察官助理谢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方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方某于2006年至2019年间,利用担任某单位网络规划处处长、网络新闻协调局(九局)副局长、网络新闻应急事务局(十局)副局长、某单位应急管理和网络舆情局筹备组负责人、移动网络管理局正局长级干部的职务便利,为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点玩伟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云端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公司经营、影片推荐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38.9万元。被告人方某于2019年5月28日被北京市丰台区监察委员会查获归案。涉案款已全部追缴。

针对指控的事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本院移送了项目采购合同、财务凭证、银行交易明细、工商登记资料等书证;陈某、文某、张某1等证人证言;被告人方某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认为被告人方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方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本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方某未作辩解,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方某的辩护人请求法庭考虑方某的行为未为有关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未造成国家利益损失,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对方某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

2006月8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方某利用担任某单位网络规划处处长、网络新闻协调局(九局)副局长、网络新闻应急事务局(十局)副局长、某单位应急管理和网络舆情局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为北京点玩伟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玩公司)获得工程项目和及时结算工程款等事项提供帮助,为此先后收受点玩公司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53.9万元。其中,于2006月8月至2014年12月按月收受点玩公司以顾问费名义发放的钱款共计39.9万元;于2011年至2013年间,先后三次在北京玲珑路和北洼地的十字路口处等地收取点玩公司总经理文某当面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3万元和8万元。

2014年1月至7月间,被告人方某利用担任某单位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为北京蓝汛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汛公司)在续签主机托管协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于2014年1月,在北京一家茶楼,收受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汛欣润公司)高级总监陈某给予的内存人民币60万元的银行卡一张,后将该卡内钱款用于其购买汽车及房屋等用途。

2019年5月,被告人方某利用担任某单位正局长级干部的职务便利,帮助北京云端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端公司)推荐影视作品,为此于2019年5月,在云端公司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1给予的人民币25万元。

以上,被告人方某非法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138.9万元。

2019年5月28日,被告人方某被北京市丰台区监察委员会查获归案。被告人方某归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不掌握的其收受点玩公司和云端公司钱款的事实。赃款现已全部追缴。

上述事实,被告人方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不持异议,且有方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免通知、中央网信办干部局、移动网络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职责分工的情况说明、常住人口信息查询打印表;证人陈某、王某1、高某、任某、张某2、文某、田某、金某、张某1、王某2、闫某的证言;关于支付互联网信息采集分析系统软件升级采购项目款的会签稿、经费报销单、点玩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采购项目合同;户名金某、任某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点玩公司出具关于金某顾问费情况说明、支出凭单;自动续约通知函、主机托管协议、蓝汛公司、点玩公司、云端公司等单位工商登记资料、陈某职责说明、劳动合同、蓝汛欣润公司记账凭证、支出合同审批流程表、经济贸易咨询合同;户名王立娜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行卡、户名彭淼、高某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某单位会议纪要、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商品房买卖合同、户名张翠兰的招商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户名任某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POS记录单;王某2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电视剧《少年盾》选片看片会反馈、介绍打印资料;云端传媒总顾问协议;户名张某1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丛苡潇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凭证、现金照片;立案决定书、留置决定书、到案经过、存款凭证;被告人方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方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方某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方某因涉嫌受贿被调查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且认罪认罚,赃款已全部追缴,本院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方某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酌予采纳。本院根据被告人方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方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8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

二、随案移送的人民币十万元连同在案冻结款项中的人民币一百二十八万九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冻结款项用于执行罚金,仍有剩余的,发还被告人方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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