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案例,利用游戏软件赌博犯罪
案例:依法惩处利用游戏软件赌博犯罪
——许某力等3人开设赌场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许某力使用境外网络赌博游戏软件“摇钱树”参赌,后与被告人张某盛合谋将该赌博游戏软件的推广二维码发布至微信群,供他人扫描下载参赌,以获取返利游戏金币继续赌博或提现花销。2019年至2021年,二人共同发展被告人张某河等参赌直属玩家160多名、非直属玩家960多名,获取下线玩家充值返利游戏金币价值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此外,许某力、张某盛、张某河各人单独发展直属玩家70至600余名、非直属玩家100至1400余名,获取返利游戏金币价值人民币10万至21万元不等。
裁判结果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许某力、张某盛、张某河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发展下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许某力、张某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某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许某力、张某盛、张某河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网络游戏赌博是跨境赌博犯罪的常见形式。网络赌博平台通过游戏软件组织人员参赌,将充值赌资改头换面为积分或游戏币,以掩饰其开设赌场的行为本质,淡化投注的金钱概念以减轻参赌者的罪恶感、愧疚心,让人更易着迷上瘾。未成年人因游戏误入赌博陷阱、不能自拔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玩家以“传”养“赌”、发展下线,为开设赌场犯罪推波助澜。本案依法对长时间推广赌博游戏软件并巨额牟利的三名被告人判处刑罚,有力遏制网络赌博危害蔓延,并警醒游戏玩家切勿落入赌博圈套,更不得沦为犯罪帮凶。
节选自《广东高院发布打击跨境赌博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开设赌场罪案例,利用游戏软件赌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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