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欺骗的方式签了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交起诉书和起诉书副本;
2.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交相关的证据;
3.立案庭对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缴纳诉讼费;
5.法院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欺诈认定标准如下:
1.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
2.欺诈行为破坏了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3.使相对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合同欺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或者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间,通过隐瞒真相、设定陷阱、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显示全部
收起
显示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