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立案追诉标准
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重影响百姓健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1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
(一) 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污染物的。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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