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 _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咨询
本条罪名主要追究的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且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会追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条文]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并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如果是情节一般的,属于是一般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就可以;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过为严重的才构成本条罪名,也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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