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律师咨询_最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为人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也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本站为您整理了关于最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供读者参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
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国家出于加强民生保护的目的,加大了对一些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惩处力度,将有一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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