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职务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职务犯罪。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犯罪涉嫌的罪名很多,如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犯罪主体、违法行为不同所涉嫌的罪名不同,刑事责任也有所差异。严重的职务犯罪如贪污罪,最高可处死刑。
严重职务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利用职务便利犯罪涉嫌的罪名很多,如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犯罪主体、违法行为不同所涉嫌的罪名不同,刑事责任也有所差异。严重的职务犯罪如贪污罪,最高可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一)、动摇国家政权的根基。
一个政权的维系取决于公众对政治体系合法性的确认和信仰。职务犯罪的多发、频发、高发态势会导致公众认为国家已背离了存在的初衷,成为权力拥有者发财致富的工具,或成为被滥用和不负责任加以行使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现存政权合法性必然产生危机,社会就会出现动荡局面。
(二)、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危害国家政权的法治基础。
(三)、职务犯罪对政府现代化运作形成阻碍。
(四)、破坏市场经济及其发展
像徇私舞弊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等等,其实都属于职务犯罪,也就是说职务犯罪中包括了多种罪名,但是这些罪名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行为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同时实施上述犯罪行为,也是充分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的。而成立不同的犯罪,考虑到具体情节的不同,最终的处罚也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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