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常见问题
(一)虚假诉讼是指虚假的民事诉讼
要求是虚假的民事诉讼。提起虚假的刑事诉讼,则构成诬告陷害罪。
(二)什么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司法解释,包括以下情形: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2、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3、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担保义务的;
4、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5、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专抠捏造的侦权的;
6、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7、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8、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
9、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 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三)什么是“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司法解释,包括以下情形:
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2、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3、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 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4、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罪数问题
1、实施本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贪污罪等犯罪的,择一重罪论处。
2、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本罪的,依照本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犯罪的,择一重罪论处。
3、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与他人通谋,代理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故意作虚假证言或者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共同实施本罪的,构成本罪的共同犯罪;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犯罪的,择一重罪论处。
4、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构成犯罪的,可依照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07条(帮助伪造证据罪)等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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