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1、交易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物品,支付少量现金,是交易型受贿。
数额认定:受贿金额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受贿人已付的金额来计算。行贿人的物品未付款或无法计算行贿人支付金额的,应以受贿人收受物品当时当地的市场零售价格扣除受贿人已付金额来计算。
2、干股分红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是干股分红型受贿。
数额认定: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的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3、合作投资型受贿?
国家工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是合作投资型受贿。
数额认定:受贿数额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
4、委托理财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利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数额认定:前一情形的受贿数额以收益额计算,后一情形的受贿数额则以收益额与出资应得收益额的差额计算。
5、赌博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6、挂名领薪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7、特定关系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是特定关系型受贿。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这一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显示全部
收起
显示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