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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辩护律师咨询(未成人犯罪量刑相关法律规定)

时间:2024-03-20 20:20阅读:
少年犯罪辩护律师咨询(未成人犯罪量刑相关法律规定)一、未成年人犯罪概述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总称。根据我国《《刑法》》...

少年犯罪辩护律师咨询(未成人犯罪量刑相关法律规定)

一、未成年人犯罪概述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总称。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原则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法院应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罪犯的量刑应充分考虑其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为初犯、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法院应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

1、从宽处理的原则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根据这一原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应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具体量刑时一般应将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低龄犯罪者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高龄犯罪者区别开来;在同一年龄段内的犯罪,在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一般也要体现不同行为人年龄上的差别。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体现和实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而死刑作为一种直接剥夺生命的刑罚,是最为严厉的刑罚,出于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故而作出此规定以给予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也明确地规定“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要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人员对未成人要坚持攻心为主,象父母对孩子、教师对学生一样,针对其个人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认识到自已行为的危害性。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四、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刑罚体系,分为主刑、附加刑。其中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

1、死刑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

《《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

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满十八周岁,而对于大部分政治权利而言,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4、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未成年人通常都是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同居住,且大部分未成年人尚无参加工作赚钱的能力,其家庭的财产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基本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有。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无可执行的财产。

五、未成年罪犯可适用的刑种

1、管制

管制,是五个主刑中最轻的刑种,根据管制的特点,对未成年人适用管制,有利于使未成年人继续正常生活学习,感到社会与家庭的温暖,从而更利于对其的改造。

2、拘役

拘役刑期较短,适用于罪刑较轻但需关押的罪犯,对未成年人适用拘役,是一种相对比较好的选择。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幅度较大,适用广。对于有期徒刑,应注意与成年罪犯分开关押,以防止交叉感染,而使未成年人的思想受到腐蚀。

(四)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

六、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三大特点:犯罪数量上升;低龄犯罪上升;犯罪类型集中,一些网络乱象诱发甚至教唆犯罪。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给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虚假、低俗、色情、暴力等信息充斥其间,成为诱发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不断上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通过政府、社会和家庭的齐心协力,才能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创造更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写在最后:

这几天,关于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件,该案犯罪手法极其残忍,对于如何量刑,各界讨论很热烈。虽然法律无情,但是罪刑法定。

2022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到,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法治威严,也警示教育社会和相关责任主体。

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2002年)

2、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复函(2002年)

3、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2003年)

4、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2007年)

5、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2010年)

6、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否违法问题的批复(2011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9、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13年)

10、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21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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